根据我国新
婚姻法,有了
出轨证据财产分割如下: 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夫妻一方向
法院起诉离婚,只要举证证明具有上述法定情节之一的,就可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便会据此判决双方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兜底条款。这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不仅仅存在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四种情况。另外还可能存在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结合具体案例由法官具体把握,这是法律赋予审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证据须满足二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