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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7 16:07:00 已帮助29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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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有哪些

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有:


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5)有临时配电箱必须装置在安全地点并牢固可靠,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防止雨水溅落,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施工前应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即使更换。


6)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


7)上下交叉作业,应有专人监视并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护,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


8)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安全交底,坚持开好班前安全会,研究当天安全工作要点,以引起重视。


9)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10)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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