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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近因原则

什么是保险近因原则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2-19 01:17:37 已帮助39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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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修改应确立近因原则
从现实角度来看,国内保险学者基本都将近因视为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虽然表述可能不同。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也采用了近因的解释方法。因此《保险法》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将是对国内外保险理论和实践的一种经验总结,并进一步完备《保险法》的体系和功能;并可以理清因果关系标准的混乱状态,为人们提供一个清晰的因果关系判断模式和理念;此外,对于统一司法判例也大有裨益。那么,近因原则应当如何规定?由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与法律政策有时会掺杂不清,且因果关系理论从来也不可能归到单一的公式之下,故立法者对如何规定近因颇感棘手。事实上,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我们可以区分为两步:首先以事实性因果联系为前提,然后再通过具体的价值判断来软化因果关系的事实性,适度限制行为人的责任。因此,《保险法》中可以明确规定近因原则为因果关系判断可采用的规则,而具体的判断任务则交给法官来完成,由法官来实现法律政策的价值判断。当然,这对法官的素质和相当的知识量提出了挑战。关于近因原则在《保险法》中的位置,应当设在《保险合同法》总则部分最为妥当。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原则,它判断的是保险单下承保损失与承保风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法官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自始至终必须考虑的原则,其统领整个《保险合同法》的立法和适用,因此近因原则应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理论中关于近因原则的表述,有的将其作为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这其实是一种错误认识,近因原则只是《保险合同法》的进本原则,不是保险业法和保险监管法的基本原则,因此,近因原则规定在《保险合同法》总则中较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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