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社会保障卡里面的医保
社会保障卡里面的医保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4 01:01:46
已帮助432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农村低保钱是不是也能直接打到社会保障卡里面吗?
养老保险
是每个月都会有钱打到社会保障卡里的。
养老保险一般是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各自的比例进行缴纳的,一般公司缴纳的那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里,个人缴纳的那部分进入个人账户里,只有你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并且到了
退休
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果没有缴纳满15年,公司缴纳的那部分,劳动者是无法领取的,直接进入社会统筹账户里。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社会保障卡里面的医保
马政鹏
问题:就是以前我和几个朋友喝酒喝醉了之后把一个女孩带走了和一个人一起想把她带旅馆里面奸她的然后没奸成在把她送旅馆的时候把她弄伤了她妈妈要我们赔医药费我朋友的家长不愿意赔然后她妈妈要开庭处理这样会不会判刑
您好,请问您具体什么情况?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现在公司交社保,以前在家里参加过农村合作医疗,不过近两年没交过,需要回家取消吗
1、解决了乡村合作医疗保险还能办社保,但是只能享受一份,需要退掉新农合。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人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效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规则。 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本领、暂时失去劳动职位或因健康原由导致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赔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规则。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需要肯定要求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得到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赔偿,它是一种再分配规则,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4、社会保险的主要事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本领或失业时予以必要的物质帮助的规则。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6、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肯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时予以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要求,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限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亲你好,我想问一下这个社保是不是公司交一半我个人交一半事从工资里面扣的
您好,在《劳动法》中只说了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克扣员工工资,但是奖励性待遇除外。而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有规定单位在员工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是可以扣员工工资的,但是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同时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之前几年都是搁家里面交的医保,然后今年搁学校交的医保,有什么区别吗?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缴费年限、保障对象、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等方面。 1、保障对象不同职工医保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机关、企业、事业等等单位的职工;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是有城乡居民。 2、缴纳标准不同职工医保的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缴费;但是居民医保一般是一年缴费一次。 3、待遇标准不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为50到70,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为70到85。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医保里面只有300
益阳医疗保险住院怎么报销,报销的范围大约是:住院补偿 (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颜士荣
问题:我的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分离了,该怎么办?谢谢你的帮忙
不在律师咨询范围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社保卡是外地的 注销挂失里面的钱还在吗
异地的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社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有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表哥被厂里面的机器绞段了半截手指,现在在准备工伤认定资料,在社保局申请认定工伤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要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劳动纠纷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医院休假证明只写注意休息,有效吗?
#劳动纠纷
1387次阅读
什么是雇主责任保险
#劳动纠纷
1347次阅读
保胎假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
1280次阅读
流产假可以后面再休吗
#劳动纠纷
1498次阅读
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是多久
#劳动纠纷
1072次阅读
女职工保护条例2024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
1043次阅读
关于
社会保障卡里面的医保
精选专题信息
节假日期间强制要求工作是否违法
2024.04.30
自己交养老保险划算吗
2024.04.30
劳动仲裁律师要多少钱
2024.04.30
老板不发工资又没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2024.04.30
公司能否任意安排员工加班,法律如何规定
2024.04.30
无业可以领生育金吗
2024.04.30
工作半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2024.04.30
没签劳动合同工作失误要怎么赔偿
2024.04.30
劳动合同满不再续签合同有补偿吗
2024.04.30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2024.04.30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2024.04.30
劳动合同能更改吗
2024.04.30
济南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材料有哪一些
2024.04.30
劳动仲裁时效是多长
2024.04.30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合法吗
2024.04.30
单位拖欠工资,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呢
2024.04.30
热门推荐
热门劳动纠纷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劳动合同律师
劳动关系律师
工资福利律师
劳动保障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劳务派遣律师
劳动仲裁律师
社保纠纷律师
劳动纠纷起诉状(一)
无劳动纠纷承诺书
劳动纠纷答辩状通用版
2022-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2022-劳务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起诉状(退伙纠纷)
合同纠纷起诉书
房产继承纠纷诉状
商标纠纷和解协议
工程款纠纷答辩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岗位工资
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工资证明
工资收入证明
工资待遇
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管理
工资标准
恶意欠薪
月薪
工资水平
工资税
个税起征点
个税计算
1万一个月扣多少个税
个税怎么算
个税退税
个税抵扣
个税缴纳标准
个税征收标准
加班工资计算
春节加班工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违法加班被重罚
加班费怎么算
加班费基数
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
福利待遇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报复陷害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