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商标专题
>
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2024-02-23 00:44:32
已帮助271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无期徒刑适用情况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
危害国家安全罪
和其他严重
刑事犯罪
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
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
缓期执行
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卞阳
问题:网上购买商品,明确写了规格,但是发货却只发一小部分,然后说这是盲盒,不是实际数量是这种行为违法么
您好,这个要看销售页面是否清楚告知商品性质了
刘阳
问题:醉酒110被网上追逃,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取保候审呢
你好!正常办理取保候审是可以的。
杜强吉
问题: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怎么办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标实际使用情况和注册商标不一致有什么后果
1、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获得充分的民事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变形使用,如果这种使用已经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一个新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注册商标未被实际使用,法院即使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在判决被告停止侵权的基础上,对商标注册人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往往确定较低的赔偿额,甚至不予支持。 2、是注册商标可能被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商标法》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和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往往会被被告以商标注册人3年未使用,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进行抗辩。同时,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商标注册人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认定,也会被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依据。实践过程中,商标注册人因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被部分撤销或者全部撤销的不乏其例。3、是可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分别进行注册申请,这种分类申请模式直接导致同一形态的商标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注册人超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就可能侵入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领域,即使是在核定使用范围内,如果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或者变形,也可能因实际使用的商标形态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构成侵权。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不仅不利于商标注册人自有注册商标的品牌培养,还可能因侵权而遭受行政处罚或陷入诉讼纠纷。4、 综上所述: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请问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宣传的车位使用70年,然后要求购房必须绑定车位,并按照对方要求支付了1w元定金,当我们接到通知去选车位时,发现所要购买的居然是人防车位,开发商转口说是出售的车位使用权。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
您好!开发商可以对车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买卖,但是如果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开发商就无法买卖了。目前关于停车位权属问题的核心立法规范主要有两条: 一、《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一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二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款)。 二、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从字面意义上看,《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明确了规划停车位的归属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开发商当然拥有停车位的初始所有权,可通过约定出售停车位或对停车位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建设单位可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所以,对于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开发商是有权买卖的,但是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张继伟
问题: 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使用自己没有实际使用这样可以算作该商标实际使用证据吗
实际使用一般指的是商标在特定商品上使用,授权他人是对商标权的处分不能被认定实际使用。
戴明鑫
问题:商品描述与实际不符算欺骗消费者吗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交警定责时要结合实际路况吗
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治观念。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影响,一方面,有些人不能认真对待权利,权利意识较为淡薄;另一方面,有些人也不能正确对待义务,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不强。不少人仅仅是出于对惩罚的畏惧或服从权威的习惯来履行法律义务,因而往往处于消极、被动状况,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法律义务的现象目前还比较严重。因此,全体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正确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正确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应当以相互联系的眼光看待它们的基本性质,而不应当孤立地理解它们各自的性质。从这一前提出发,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从来源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后一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通常被称为默示的或推定的权利和义务。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首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其次,每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法定界限。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在法定界限内进行。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正确把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个表征利益,另一个表征负担;它们是法律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它们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可以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懂得如何适当行使法律权利,正确履行法律义务(1)权利的行使要合法。第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比如,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但是不得发表违反宪法原则的言论,不得通过言论对他人进行侮辱和诽谤,等等;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不受任何限制的所谓绝对的自由,自由作为一种权利,不仅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法律的限制。因为任何人都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群体之中,绝不能不顾其他人的利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要享有自由,就要遵守法律。第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不是忍声吞气自认倒霉,也不是采用非理智的方法自行解决。(3)义务的履行要自觉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不仅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一个公民必须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培养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的要求是自觉。怎样才能做到自觉呢如果仅仅是出于对惩罚的畏惧或服从权威的习惯,那必然是消极、被动地履行义务,一旦无人监督或者可能逃避处罚时,自然就会产生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法律义务的现象。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树立一种新的守法观念,那就是,履行法律义务是公民的基本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权利义务是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在实践中,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是公民法律意识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公民如何正确看待自己的权利,如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是从公民守法的角度,说明法治国家每一位公民树立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合伙人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吗
[案情]2003年12月26日,河南省博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陈某(亡故)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为博爱县馒头山风平石料厂(以下简称风平石料厂),从事石料开采加工。2004年2月15日,原告卢某与陈某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经营风平石料厂。2004年4月22日,被告博爱县国土资源局为陈某颁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年。2004年11月20日,焦作市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岩鑫公司)与风平石料厂签订采矿权合并协议。2006年3月28日,岩鑫公司取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十年。12月5日,卢某向博爱县国土资源局递交申请,要求其为风平石料厂换颁新的采矿许可证,被告拒绝颁发。为此,卢某提起行政诉讼。[分歧]本案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因为原告卢某作为风平石料厂的实际合伙人,与被告的行为有利害关系,原告卢某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卢某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评析]1.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不能转让、继承风平石料厂营业执照登记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陈某。《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与其经营者及财产之间具有紧密联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不可转让、继承。个体工商户需要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本案中,陈某作为风平石料厂营业执照登记的个体经营者,在其本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其个体经营户经营资格已经废止。2.采矿许可权也不可转让、继承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而个体采矿权在法律性质上应为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此种行政许可亦不可转让、继承。本案中,陈某作为采矿许可证登记的个体采矿权人,在其本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其采矿权已经废止。3.原告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本案中,陈某作为风平石料厂营业执照登记的个体经营者和采矿许可证登记的个体采矿权人,如认为被告博爱县国土资源局的行为侵犯了其采矿权,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如认为该行为侵犯其作为登记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风平石料厂的其他权利,也可以自己名义或以风平石料厂为当事人并同时列明自己的方式向提讼。而在其本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其个体经营户经营资格及采矿权均已废止。此时他人以风平石料厂名义向提起行政诉讼,显然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一、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在符合下述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二、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1、商品房广告中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是否具体标注。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因为看了开发商的商品房广告中的公共设施的设置,而签订房屋认购书,而在交房时发现又没有哪些设施。2、无理由退房的陷阱,某些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3、售许可证可鉴别商品房广告的真伪。对广告中未明确载明许可证号的,即使房屋价格、位置、环境、物业管理等各种条件都能使你满意,你也应放弃这个选择。对于标示了许可证号的,在实际购房时,购房者应让售房单位出示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广告中所标示的许可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可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咨询。4、谨慎对待开发商延期付款,房产开发商的这种促销策略降低了购房者付款的财务成本,但这类房屋的余款如果购房者是基于银行贷款的话,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应当确定银行同意两年后给予足额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市场运行是否有序关系到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广告作为商品房销售的重要手段,其当前存在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导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广告与实际商品房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能否向开发商索赔,其在看商品房广告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房,谨防之后发生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在商场租一个房子做儿童碰碰车,实际交付给我的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小了好几个平方米,导致我的碰碰车乐园因地方小而没人玩,这种情况我能要求商场给予我的赔偿损失吗?
你好,我看过你陈述的购房合同上的面积与实际不一样的情况,我的答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买工抵房,和开发商签合同,合同金额32万,实际交付44万,开票32万,其余连收据都不开~~这正常吗?
诈骗32万元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识产权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商标侵权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
1050次阅读
商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
1290次阅读
商标在个人名下营业执照注销有没有影响
#知识产权
896次阅读
商标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
865次阅读
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
1425次阅读
公司执照变更名下商标需要变更吗
#知识产权
868次阅读
关于
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精选专题信息
如何进行专利注册
2024.04.28
著作权作品有哪些种类
2024.04.28
著作权产生情况有哪些
2024.04.28
加盟后还需要商标许可吗
2024.04.28
商标法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法律怎样规定
2024.04.28
一个发明专利申请多少钱
2024.04.28
品牌商标多少钱
2024.04.28
怎么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和名称
2024.04.28
个人申请专利多少年
2024.04.28
在商标侵权中如何赔偿
2024.04.28
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2024.04.28
著作权集体管是什么
2024.04.28
著作权有哪些特点
2024.04.28
申请专利费多少钱
2024.04.28
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要好久
2024.04.28
怎么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2024.04.28
热门推荐
热门知识产权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著作权律师
专利律师
商标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律师
商业秘密律师
软件著作权律师
域名权律师
知识产权犯罪律师
企业名称权律师
知识产权法规律师
知识产权案例律师
如何判断专利是否侵权
盗版书籍属于什么犯罪
怎样申请国家专利证书
如何网上自己申请商标
商标是否可以授权使用
申请品牌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申请需要找代理吗
商标注册类别国际分类
专利申请流程
商标审查标准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最新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知识产权】商标权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知识产权代理合同书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样本
软件著作权查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登记
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查询
版权注册
高新企业认证
科技成果登记
知识产权代理
专利权
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
专利注册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专利申请
外观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的条件
专利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申请专利需要多少钱
申请专利流程
如何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请求书
发明专利说明书
专利评估
专利无效
专利查询
发明专利查询
商标权
注册商标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商标使用情况
下载
2
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下载
3
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下载
4
婚育情况证明
下载
5
赡养情况证明
下载
6
班级情况分析。
下载
7
债权情况说明
下载
8
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下载
9
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下载
10
国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书范本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