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时,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提出离婚,法院第一次不予支持离婚情形下,待原审案件生效后,若无新事实、新理由的情况下,经过6个月仍然可以再次起诉法院要求离婚。现您想离婚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您可单方面向法院
诉讼离婚,您可围绕上述法定情形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若被法院采信的话第一次离婚法院会支持您的
诉讼请求;若您提交的
证据不足以让法院采信的,您仍然可以在原审判决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
起诉离婚,第二次法院判离的概率的比较高的。至于您离婚涉及到的孩子的
抚养权和
抚养费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项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