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成年后有没有
继承权,关键看这一点,那就是他(她)与继父母之间有没有形成
抚养关系。 那么什么叫作形成抚养关系,简单讲就是,生父或生母
再婚时,如果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或
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
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
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