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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有他项权证吗
股权质押登记有他项权证吗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2-24 04:49:13
已帮助281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依照
物权法
规定,
股权质押
需要签订书面的
质押
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已上市的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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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有他项权证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权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吗
需要。1、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在接受权利出质的情况下,债权人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1.对于以法律没有规定的,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权利出质的,不予接受;2.债权人要取得对权利凭证的占有;3.出质人有提供担保的明确意思表示;4.出质权利存在实现期限的,尽量选择先于或者等于债务届满期限的权利;5.认真仔细地进行核押。
张继伟
问题:质押车没有做抵押登记能进行债权转让吗
质押有无登记,都不影响转让协议的成立,效力和履行要区别情形有所不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银团借款合同后,要签署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谢谢,之后再签署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就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承认的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品种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所代表的也是一种债权。这些债权与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的区别在于,这些债权由于有一定的书面凭证作为记载而表征化和固定化了,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物化的性质。而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由于不具备类似的权利凭证作为表征,在权利的公示、权利的期限及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要素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在作为质押的标的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但是,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关于“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之规定,给普通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的合法性地位留下了空间。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普通债权来设定质押,也得到许多国家如德国、瑞士等的立法承认。办理流程(1)授信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欲质押的商务合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情况介绍等;(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核授信申请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质,商务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函等;(3)银行根据相关材料进行业务审批;(4)审批通过,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权转让是否可以用抵押登记的主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不能做为抵押登记的主合同 一、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认定原则 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征得股东同意转让以及股东对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属公司法规定的转让程序,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履行通知义务,以及在同等条件下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的义务,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词,因程序上的瑕疵应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而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错误也可导致转让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如案例一:白某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的三年内将股权转让,该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因该转让合同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另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亦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例如各国家的领导干部。 二、股权转让使股份集中于股东一人名下时的合同效力。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必须以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为依据。股份转让协议,除标的为股权这一特殊性外,其余与一般合同并无二致,故其效力判断仍应遵循合同效力判断的一般规则。《公司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属于对公司设立时人数的要求,并未涉及公司在合法设立后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人数问题。因此,以公司设立的法律要求来判断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并不妥当。依《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且还享有优先受偿权。 2、股东间股份自由转让,并非导致产生一人公司的结果。事实上,公司股份因转让的原因而集中于股东一人名下时,该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处理后续事务。—种是积极的方式。即寻找或吸纳新的股东,使其重新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另一种方式是对公司进行清理后予以注销,如果该股东既不吸纳新的股东,也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时,该股东并不因此解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如确认该类协议无效,将不利于经济秩序的稳定和交易安全。现实中,许多公司会处于表决僵局。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并未赋予其他股东强制解散的请求权。因此,股东之间达成收购协议,应该说达成了最佳的自力救济方案。 三、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抽逃出资的股东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 关于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的,其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当然无效。理由是,股东是向公司投入资金并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主张的权利,为股东权。股份的原始取得,以对公司出资为必要条件。认股人也只有在履行缴纳股款的义务后,才能取得股权,享有股东地位。因此股东未出资意味着不具备股东资格,因此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当然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视该公司是实行实缴资本制还是认缴资本制而定,在实行实缴资本制的公司中,股东缴足注册资本后才能成立公司。因此只有出资的认股人才能成为股东,未出资的认股人不能成为股东。末出资的股权人转让“股权”的行为当然无效;而在实行认缴资本制的公司中,公司成立时的认股人只要实际交付部分出资成为股东,股东未按约定交足出资的,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转让股权行为有效。
文浩
问题: 借钱的担保公司用房产股权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协议有效吗?
您好,您能具体描述一下情况吗?方便我们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要如何维权
没有进行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维权。但若是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未进行股权质押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未生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最近别人在我这里质押了东西,我想了解一下收费权质押登记,希望有了解的朋友可以帮我,在线等!
对于收费权质押登记这个问题,程序:(一)受理申请材料;(二)审核材料;(三)核准登记;(四)发《股权质解押备案函》。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男朋友要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从来没办过,不知道怎么办理,请问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开你对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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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包敬立律师
2024-05-13 11:15:41
房子不是他的钱不好拍卖的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离职了怎么线上提取公积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9:23
敲诈勒索 未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的定刑依据包括三个方面:数额大小、犯罪次数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敲诈勒索罪确实存在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敲诈勒索罪的判决还会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以决定具体的刑罚。
问题:他问我们要一万块钱,他不要东西,我老公去给他赔礼道歉也给他买东西了,就一次就叫房东看到了,我老公偷接房东的电充电车?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9:48: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小区物业费怎么收?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6:30:4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吴律师,我朋友喝多了楼了一下腰,手就打在肩膀你上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17:00:37
首先看合同如何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按照双方约定执行;没有约定,需要赔偿违约金或者房东的损失,显然支付剩余租金的不合理之要求,您可以让房东去起诉解决。
问题:我们租了一年房,签了合同,交了半年房租,住了半年,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继续住了,所以搬离了,但是房东要求我们把剩余那半年的房租也交了?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1:18:5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是房东,租房合同签订一年?
杜强吉律师
2024-05-09 20:51:2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车停在小区车位被小区墙体砸坏?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8:25:27
您好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建设局举报让他们进行处理。二是在取证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问题:我家有处公产平房,在我不在家2年的情况,邻居在我家院里盖房子,院里我有土地使用证,我应该怎么办?
包敬立律师
2024-05-13 11:15:41
房子不是他的钱不好拍卖的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9:23
敲诈勒索 未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的定刑依据包括三个方面:数额大小、犯罪次数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诈骗罪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是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敲诈勒索罪确实存在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敲诈勒索罪的判决还会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以决定具体的刑罚。
问题:他问我们要一万块钱,他不要东西,我老公去给他赔礼道歉也给他买东西了,就一次就叫房东看到了,我老公偷接房东的电充电车?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9:48: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小区物业费怎么收?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17:00:37
首先看合同如何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按照双方约定执行;没有约定,需要赔偿违约金或者房东的损失,显然支付剩余租金的不合理之要求,您可以让房东去起诉解决。
问题:我们租了一年房,签了合同,交了半年房租,住了半年,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继续住了,所以搬离了,但是房东要求我们把剩余那半年的房租也交了?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1:18:5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是房东,租房合同签订一年?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8:25:27
您好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建设局举报让他们进行处理。二是在取证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问题:我家有处公产平房,在我不在家2年的情况,邻居在我家院里盖房子,院里我有土地使用证,我应该怎么办?
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离职了怎么线上提取公积金?
杜强吉律师
2024-05-10 16:30:4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吴律师,我朋友喝多了楼了一下腰,手就打在肩膀你上了?
杜强吉律师
2024-05-09 20:51:2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车停在小区车位被小区墙体砸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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