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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制度

法院执行制度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2 21:04:24 已帮助23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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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制度是什么
遗嘱的执行制度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继承法》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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