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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但是不幸的家庭就有不同的不幸之处。从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总结幸福的经验,从不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分析不幸福的原因,让不幸的家庭变成幸福的家庭。
2024-02-19 08:04:26
已帮助254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离婚
,由登记机关收缴
结婚证
,颁发
离婚证
,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
诉讼
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3、这是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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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钱威
问题:您好鹿律师,想咨询一下,因为孩子离婚不办,在一起生活和正常家庭一样,夫妻俩私下签订财产分割签字,那么如任何一方与外人有经济纠纷与夫妻双方有关系吗?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
司天双
问题:夫妻离婚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请明确一下问题,到底离婚关系还是夫妻关系
李志明
问题:夫妻关系存在,妻子全款买房在妻名下单独所有,属于共同财产吗
若是没有特殊约定,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鹿静
问题:家庭问题母女夫妻关系
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到您的?
佟铁鑫
问题:二人结婚没领证,但办了婚礼并有一女儿,社区居委会也出具了二人夫妻关系的证明,能否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
你好,我国的婚姻关系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取得结婚证为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婚姻关系怎样算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司天双
问题:请问一下夫妻俩结婚一年多了女方一直不想要小孩还和以前的对象一直联系
你可以选择离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书正确格式的模板是怎样的
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男方: 身份证号码:女方: 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年相恋,年领取结婚证,由于双方性格不合,观点难以一致,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签订如下协议:一、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 双方无共同财产,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三、 此协议生效后,双方一方或双方一方的家人对另一方的生活有所干涉造成的任何损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四、 此协议生效前后,双方有任何身体伤害、疾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对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切实履行遵守,不得反悔,反悔一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及法律责任。协议人 男方: 协议人 女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下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事实婚姻怎样解除关系合同怎么写
1、现在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自动分开就可以了。关于解除关系协议书,内容可以包括双方协商解除事实婚姻的关系,就孩子、财产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即可。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吗
1、是的,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除。2、在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主体之一的生命已丧失,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当然也不可能保留死者婚姻关系的资格,婚姻关系自然消灭。3、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张伟国律师:<br>我一个朋友和他老婆已经分居5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离婚也没有什么手续,请问这样还算不算有夫妻关系。应该怎么样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没有结婚证,户口上是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债务与家事代理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对家事代理权的司法解释纳入法典,进行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仅仅是柴米油盐的小额支出,也包括购房、购车、医疗、孩子教育等数额较大的支出。因此而产生的债务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哪些家事应当由谁负责或者多少金额的应该双方共同出面的,如果债权人对此不知情的,该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同样以共债向夫妻主张。但此时作为债权人如向夫妻一方因家庭所需借出大额款项,而在借条上并未载明事由或者夫妻中的一方未签字或者后期未追认,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不易被法院支持。 在前述的因家事代理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每个家庭的日常开销有所不同,“大额”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为了避免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债务成为夫妻共债“即被负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吸收)规定,坚持“共债共签”的原则,一方面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以免“被负债”;另一方面保障债权人能充分实现债权。但在没有“共签”及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大额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何被认定为夫妻共债则加大了债权人的举证难度,即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因此,债权人在出借大笔金额的借款时,应要求对方的配偶在借条上签字,并说明借款的用途(购房、孩子上学、经营XXX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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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于雅平律师
2024-04-27 18:08:19
可以处理,可搜索威添家Z949123910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父母离婚更改房子户主姓名给儿子有影响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0:58:3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昨天收到起诉离婚电话,我该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09:22:4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姓名身份证号码找对方的联系方式?
钱威律师
2024-04-26 16:00:2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有办贷款,这期间离婚了,怎么分割的?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钱威律师
2024-04-28 00: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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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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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有办贷款,这期间离婚了,怎么分割的?
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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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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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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