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行为对于收购双方均有着严格的特殊规定和要求,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进行资产收购时需要具备恰当且合理的商业目的,不能仅仅为了实现税务减免、债务延期支付或拖延缴纳等非正常经济利益而实施;
其次,当一家企业通过收购的方式取得了另一家企业的实质性经营性资产之后,必须保证在收购完成后的连续十二个月之内,继续对该资产进行有效运营,并从事与该资产原有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