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借据时,我们应当特别关注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要点:
首先,借款人应亲自手书并签署借据,而非由贷款方代为起草,如此一来,便能有效避免借款人以贷款方私自篡改或添加内容为借口,否认借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借据的表述应力求简练明确,去除模糊不清的措辞。
同时,我们建议您在制定借据条款时,避免对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最后,为了确保借据的完善性和准确性,我们强烈建议您将借款人以及贷款方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编号添加入借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