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自然人之间达成的借款合意,若未就利息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则应被视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2. 针对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行为,如出借方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是在不定期无息贷款经过催告仍未归还的情况下,出借方要求借款人支付催告后的利息,此时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来计算利息。
3. 在民间借贷领域,关于利息的约定应当审慎处理,在确保约定清晰明确的基础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关于利息的约定务必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约定明确无误,切勿因为是亲朋好友关系,碍于情面仅以口头形式约定而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记载收取利息以及利息标准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