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则该行为可被视为违法行为。
对于社保补缴事宜,根据法律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者,如在缴费过程中出现漏缴现象,通常无法进行补缴操作;
然而,仅当因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漏缴情况发生时,方可由用人单位代为补缴全部社保费用,包含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若单位并未按时进行申报工作,劳动者只能选择补缴其中的养老保险项目,且在完成一定期间的连续缴费之后,如有中间断档需要补充缴纳的部分,劳动者可委托相关的代理机构予以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