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故意合谋虚构出夫妻之间的债务事项,且这些债务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时,那么这笔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这笔债务,或者双方约定将财产分别所有,则需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
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被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仅有该方需要独自承担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