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之女拥有无条件继承其父母遗产权。
在法定继承这一环节上,证实了每个人,无论性别差异,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然而,在处理父母留下的财产时,无论你是儿子还是女儿,不论你已经步入婚姻殿堂或者仍未成家,在这个问题上都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
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如果父母心中无遗嘱留下,那么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就成为了法定的遗产继承人。
在此过程中,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而这与她是否已经出嫁并无直接关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