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抵押人即债务人为借款人,但在特定情境中,他们亦可能并非债务人和债权人之列的第三者。
在此方面,抵押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着以下关键性的差异:
首先,作为抵押人,其主要职责在于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主体能够如约履行债务责任,从而向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抵押物作担保。
然而,抵押人的身份并不仅限于借款人为债务人这一角色,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同样有资格担任此职务。
其次,就债务人而言,他们是在债务关系中负担有依照已签订的合约条款向另一方履行某种行动或不作出特定行为义务的当事人。
综上所述,无论是债务人还是抵押人,他们在不同层面和角度上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共同推动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