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债务及夫妻共同债务区分的严格规定阐明如下:
若某项债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即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其中一方在事隔后方予以追认确认,或该笔款项被用于主要服务于婚姻共同生活所需,抑或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行为中;
然而,倘若该债务逾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或者涉及到个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则应视为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