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审理和裁决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事项。
就夫妻双方而言,他们有义务以共同拥有的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
假如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支付这些款项的话,或者说财产已经被分别分配给各自主人,那么这对夫妇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债务问题;
若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双方的约定还是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不能损害善意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