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此向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期限的相关规定,即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最短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6个月。
具体来说,试用期的长短是由劳动合同的期限所决定的。
对于签订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的上限为一个月;
而对于签订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之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的上限则为两个月;
至于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或者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的上限则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