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独生女的个体若已出阁,其父母所拥有的房产仍然归属于其父母所有。
然而,在其双亲离世之后,倘若他们留下了遗嘱,那么这些房产将会依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继承。
反之,倘若未能留下遗嘱,则这些房产将依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这其中包括以下两个主要的继承顺序:
首先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继承程序启动时,将优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才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