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款未清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如果您有借据、收据或欠条等证据,并能证明借贷事实,便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3.若债权凭证上未载明债权人姓名,同样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