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存在逾期且具备恶意透支特征时,有可能被判定为刑事案件。
恶意透支系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利用信用卡超过了相关的额度或期限进行消费,同时在银行发出提前偿还要求后仍无任何返还还款的举动。
然而,恶意透支并不等同于所有的逾期行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会被视为犯罪:
首先,银行必须对持卡人进行至少两次的催收;
其次,持卡人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未曾归还欠款。
这其中,如果持卡人未能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或其他相关的催缴文件,从而导致其无法按时偿还欠款,这种情况则不应被视为恶意透支。
关于恶意透支的金额标准,具体如下:
1.若欠款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将被视为“数额较大”;
2.若欠款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同样依据该法条,将被视为“数额巨大”;
3.若欠款金额超过100万元,根据该法条,将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恶意透支的金额并不包含利息、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由发卡银行收取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