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对他人构成了人身伤害,则有必要向对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为了全面康复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同时,对于因为耽误工作日而导致收入有所减少的部分也应给予补偿。
若受害人因此致残,您还需承担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
若不幸导致其死亡,您更需要支付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