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双方如欲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分配事宜应以自愿为原则,由两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若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适宜采取诉讼途径,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裁决。
在此过程中,需遵循法律规定,考虑到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的利益,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判。
在具体的财产分配过程中,需尊重并贯彻男女平等之原则。
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亦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