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契约期限终止后,承租人持续对租赁财产进行使用,若出租方并未对此持有任何异议,则原有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租赁期限转为不定期状态。
租赁期届满之际,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优先续租的资格。
这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租赁期限到期后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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