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订立自书遗嘱:
首先,遗嘱人必须亲自手写决意内容,并签署个人名字,同时标明书写日期。
关于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
若立遗嘱者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意愿、书写的内容无触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严格规定的事项以及无任何与公共秩序或道德习俗相悖之处;
同时,遗嘱应在两位及以上见证人的监督下进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字,并注明书写日期,那么该份遗嘱便被视为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