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提出之问题,我将做出以下详细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者双方可进行充分协商,针对两张不同的信用卡各自承担相关责任,亦或是进行约定,共同负担还款压力。
与此同时,夫妻双方需严格按照发卡行的规定期限,毫不含糊地履行自己的偿债义务,若因临时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清偿的,应该积极与发卡行保持有效沟通,寻求分期付款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此过程中,请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
其中,第一条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后予以追认的债务,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则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以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应给予支持;
然而,对于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以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