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银行当前我方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且无法获得借款援助,同时家庭方面也无力给予支持。
现要求该银行人士做出决策,其一为:
劝告他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即便会面临服刑的风险,但相较于在社会上承受巨大压力而言,进入监狱度过数年时光或许更为安逸。
待刑满释放之日起,还款与否将全然掌握在我们手中,这也是一种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
其二则是建议他通过工作获取收入,逐笔偿还欠款,避免以零散方式还款,并在还款前与银行取得联系,请求对方减免部分罚息及利息费用。
若银行拒绝此项请求,可考虑先行向其他银行进行还款,因为零散还款往往会被高额利息吞噬殆尽。
请务必牢记,服刑之苦远不及目前所处的困境恐怖。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