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5-17 14:10:01 已帮助20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给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方未能按约定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作为债权人,首先需要理解欠款未能归还的具体缘由并与其进行理性商谈,共同制定适宜双方的还款方案。
然而如若对方蓄意拖欠债务且持续不予还款,债权人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甚至直接发起诉讼程序。
在经过公正的审判之后,若债务方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诸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关证据
对于持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但未明确记载债权人身份的当事人而言,只要其能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来反驳被告对其债权人资格的质疑,那么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该起民间借贷诉讼。
反之,若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则会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