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停工留薪期间,我们将会确保您所享有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其次,对于您所遭受的工伤,我们会支付给您一笔高达16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为了保障您的生活质量,我们还将按月发放相当于您个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
最后,若您选择与我们解除或终止现有的劳动合同,我们将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向您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