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系指由医疗机构中的重要医务工作者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定,在履行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各项活动程序过程中,未能充分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及达到与之匹配的治疗水准或是相关措施欠妥当,服务态度消极、延迟治疗时机,告知不准确,误诊漏诊、虚假报告、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从而导致患者的智力、身体遭受不应有的损害或者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进而引发病情加剧甚至死亡,最终导致生命财产遭受额外损失的状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