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罪分子被依法审判并判以刑罚,其所持有之手机将由家属取回,等候司法机构的进一步通知。
同时,家属亦可将罪犯身上的私人物品带回家中保管。
在刑事调查活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可能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财物和文件,应立即予以查封及扣押;
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以及文件,则不应进行查封或扣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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