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明确列示甲方(建设单位)以及乙方(承包商)的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此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要内容:
工程项目的具体名称与详细地址,关于施工安全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预计工期安排,工程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条款;
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情况,竣工验收流程与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应的响应时间,以及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赔偿措施的相关条款等等。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