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收养的前提条件下,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建立起抚养关系之后,便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的相关条款来说明,法定的首位继承人通常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三类人选;
而次要的继承人则分别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长辈群体。
此外,“子女”这个词汇在此处除了常规意义上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之外,还涵盖了那些与被继承人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们。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