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正当防卫设定了明确的限制条件。
所谓的“防卫过当”,是指合法防卫措施显著超越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后果产生的行为。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评估和判断防卫过失的其本质界线呢?防卫过当,具体来说就是合法防卫措施显然超出了必要程度,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生命、财产等重大损害。
而这里所提到的“重大损害”,主要包括致使他人重伤、死亡,亦或是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然而,对于正在实施的诸如行凶杀人、抢劫财物、性侵犯、绑架勒索等严重威胁到个人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如果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即使造成了不法侵害者的伤亡,也不应被视为防卫过当,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防卫过当的对象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并且已经严重威胁到个人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
在责任方面,防卫过当的确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通过减轻或免除处罚来加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防卫过当而构成犯罪的情况,应按照刑法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罪名并适用相应的法定刑。
防卫过当本身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因此不能将其作为定罪依据。
实际上,它只是法定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