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涉嫌违法逃税漏税的处罚依据及标准问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零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以欺诈、隐藏等方式实施虚假纳税申报或故意逃避税收缴纳的企业及个人,若其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达到较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的处罚;
而对于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巨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此外,对于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导致未缴纳或少缴纳已扣、已收税款的情况,若数额较大,也将依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
对于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且未经处理的情形,将按照累计数额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