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宣告无效之后,其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主要涵盖以下几项内容:
首先,需返还对方已经交割的财产;
其次,涉及损害赔偿的事项,损失的赔偿也包含在其中;
再次,根据情形的需要,如有必要也可将涉案财产收归为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集体资产经营组织;
最后,对于合同中涉及的第三方利益相关者,亦需进行利益调整与平衡。
至于返还财物部分,这主要适用于在合同被判定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后,作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都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此前已经交付的财产,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个阶段,那些曾经接收过对方财产的一方,负有为对方返还所接收财物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