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交管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及相关法规,对涉及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鉴定。
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如下所述:
(1)全责与无责:
若交通事故纯属因为某一方的故意违章操作导致的,该违章行为人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反之,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其他人员或物品无关,则与事故无关的其他人或物品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主责与次责:
假设A方因故意违章触发事故,B方或C方具有同样程度的违章过错行为,那么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A方,B方或C方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当交通事故的所有涉事方都存在相同程度的违章行为时,各方可被视为同等责任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