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员在某一记分周期内累计的违章分数高达12分时,将会面临着学习和考试的严酷挑战。
以下详细介绍了处理这种情况的具体步骤:
1.驾驶员需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实施违规行为地点的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连续七日,每日八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系统性培训课程。
经过这七天的严格培训之后,驾驶员还需再次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其考试内容与新驾考学员所面对的题目相同。
若科目一考试顺利通过,那么之前累积的分数将被彻底清除,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得以归还;
然而,若考试未能达标,驾驶员就必须重新投入学习和考试的过程中。
2.在同一记分周期内,若驾驶员的违章分数超过12分但尚未达到24分,他们只需要参加法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即可。
但是,如果在该记分周期内,驾驶员的违法记分已经达到了24分甚至更高,除了需要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培训之外,他们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的考试培训,只有在所有考试都顺利通过之后,才能够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3.对于初次上路行驶的驾驶员来说,按照规定必须粘贴实习标志。
而对于刚领取驾照的新手驾驶员而言,如果在一年内的实习期内被记分超过6分,那么实习期限将会自动延长一年;
然而,如果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那将是极其严重的问题,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将被直接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