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问题上,如遇经济困难无法及时支付的情况,您有权与债权人进行深入沟通并商定分期付款事宜。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所述,作为债务人的义务人,当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时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即债务须得到完全且无条件的清偿。
然而,若因暂时性的经济困境导致无法立即偿还债务,在征得债权人的理解或经过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后,您可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将债务分期偿还。
但请注意,如果您具备偿还能力却故意拒绝偿还,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作出判决,强制要求您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作为债务人,您必须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暂时性的经济困境,导致无法立即偿还债务。
在此类情况下,您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将债务分期偿还。
而第二种情况则是永久性的经济困境,导致您无法清偿所有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只能以自己现有的个人财产为限,尽力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