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需视实际情形而定。
若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擅自闯入他人私人领域进行拍摄行为,并将所捕捉到的肖像予以公开展示,无疑将会触犯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首先,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
其次,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附加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