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作为其担保的抵押权亦须随之转让给新的债权人。
如若您作为获得该债权之新债权人,便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出主张,要求对担保财产进行执行以实现担保物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抵押权不可与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进行转让,也不得用于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至于在债权发生转让的情况下,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是否应一并转让,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来确定。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