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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房离婚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

婚前按揭房离婚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13 11:50:09 已帮助22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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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房离婚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
首先,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妇二人对共同居住的房屋进行了装修以及维护管理等措施,进而使得该处房产升值,依据我国民法中的“添附”原则,应当认定此部分房屋的增值权属为夫妻共有财产。
其次,若在婚姻生活中,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波动或者土地价格的上涨,导致该处房产的价值有所提升,根据投资风险收益的基本原理,这部分增值的权益应当归属于原配偶中的一方所有。
最后,若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则其中一方对于共同还款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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