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轿车和电动车相撞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两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保持现场完整性,以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简称“交管部门”)随即展开调查。
其次,在交管部门经过详细的查勘及检验之后,将依据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来明确具体的事故责任归属。
然后,交管部门会进一步尝试通过对双方进行调解,以解决赔偿相关问题。
如果调解成功,则各方将依据认定书各自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而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