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醉驾行为在五年之后是无法参加B2类别的驾照考试的,而且在此之后永远也不具备申请资格。
中毒驾驶机动车者将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在五年内都不能再次获得该类型的驾驶证。
如果饮酒过量并驾驶运营机动车,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将涉事司机强制性唤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对其进行严肃惩戒处理;
同时还需在十年内禁止其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而在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也不得再从事任何形式的运营机动车驾驶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