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面可以与欠债方进行协商,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尝试商定适当的还债期限或减免部分债务;
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欠债方的具体信息,为制定合理的债务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2.倘若欠债方拒绝延迟还款时间或者减免部分债务,那么他们可能会选择以拖延战术作为对策。
在此情况下,若能成功维权并诉诸法律程序,通常能为自己赢得六个月至一年的时间来筹集资金进行偿还。
3.然而,如果欠债方确实无力支付所欠款项,即便胜诉后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但由于执行人员清楚地了解到欠债方的经济困境,因此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难以实现。
只有当欠债方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逃避履行义务时,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捕。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