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期间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内,其次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内,由于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事故伤害;
第三种情况是在工作单位患上了职业病;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其他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