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当事人意图通过房地产设定抵押手续,须提交《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书》。
在填写该申请书之前,首要步骤是根据申请登记的具体性质,在相应的选项框内打钩标注;
紧接着,应当全面填写抵押权人、经办人员以及抵押人和债务人生平细节信息;
抵押人、债务人需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书中的各项内容,如房屋及土地现状、抵押权限范围、他项权证编号等重要信息;
最后,应在相关签字盖章栏中完成法人盖章及自然人的亲笔签署并按下指模作为确认。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载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