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置员工应得薪资于不顾,员工有权向所属地区的劳动监管部门提交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未按时发放工资方面,劳动法规规定了两种追索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员工可前往当地劳动行政机构发起劳工监察投诉;
该种方式的优势在于简单便捷,而劣势则恰好在各地执行力度参差不齐,情况或许并不理想;
其次,员工也有权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支持支付拖欠的工资。
除此之外,若未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员工仍可追讨未按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
如因欠发工资引发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员工还能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经济赔偿金作为补偿。
相较于劳工监察投诉,采用劳动仲裁手段的优势更为明显,除了可以获得拖欠的工资,还能主张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等诸多权益,且通常能在最后阶段得到妥善处理;
然而,劳动仲裁过程涉及诉讼性质,步骤略显繁琐,建议寻求专业人士咨询与指导,确保相关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